花8385元定制家具品牌伊特莱
时却安装到“三个无”产品
死亡承认经销商
厂家为了这个信息没有明确回应
济南市,山东省消费者齐先生经验是奇怪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还
▲资料图
发送“三个无”
2017年
▲8月3日,柴位于济南市“伊特莱”在济南北园大街欧亚达店天桥区,广州市,定制柜族家具有限公司衣柜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柜族公司)伊特莱衣柜品牌,橱柜等家具的8385元总价款。
▲11月17日,当工作人员发现柴上门安装,家具和产品的合同,既没有商标,也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不匹配,属于“三个无”。
▲面对挑战,经销商拒不承认假家具。那么制造商广州柜族公司联系,客户服务查询,订单没有找到柴有关的任何信息。
▲最终产品不被确认的业务柜家族企业,而是要找到自己的企业其他厂家加工。11月28日,柴投诉,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要求企业遵守第55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商家说了错误的合约
2017年11月29日,山东省消协工作人员以与家居卖场取得联系欧亚达。这家店说,消费者尚未与欧亚达店合同,因此双方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应以“伊特莱”衣柜济南店进行处理。
2017年12月5日,“伊特莱”衣柜济南柳欧亚达店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的合同钗比较晚,一个错误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容大百年家具,以柴荣也派出了大百年家具。该店已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并未同意柴。
购房合同上记者提出的柴看到在左上角清晰地印着“伊特莱衣柜”字。
因涉嫌诈骗三倍赔偿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开恺表示,根据“合同法”,经销商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薛宝钗品牌家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将不得不使用他们所购买的真实情况,当管理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应告知的消费品的真实情况货物的权利。运营商“伊特莱”与“容大百年”,但没有告知消费者,有欺诈嫌疑。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志远说,消费者和“伊特莱”正式购房合同的衣柜签订,该合同明确的产品名称和所购商品的规格,但其他品牌的商品实际安装时,商家说与“错签订合同”为由推卸责任,涉嫌欺骗消费者。如果企业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时候,“伊特莱”衣柜系列,按照“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诈的第55条第一款,三倍的损失应该增加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带来了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购买价格。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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