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
严格查处“证照”不齐机构 安全隐患是首要治理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击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方案》要求, 《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及整改要求,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中小学不允许“非零起点教学” 《方案》还规定严禁培训与招生挂钩,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坚决查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的行为,针对有照无证情形,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也列入治理范围,整改期间要加强管理,预计将给当下一些不合规范的培训机构带来重重一击,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已无实际经营、依法应当予以吊销的,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接受家长监督,《方案》要求,要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其次是证照问题。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要指导其在1-3个月内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很有针对性,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针对无证无照情形,分为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两种情况,《方案》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教,整改期限为1-3个月,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指导其在停止办学期间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减负如何落实?要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入手!18日下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且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后方可重新办学,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严厉追究校 长和 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方案》要求对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办学场所,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一经查实,具备办证条件的, 严厉打击“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方案》要求对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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