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也很难讨回公道,需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就要先交3万元,并交了钱,邓女士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中介店员开始向她索要“对价费”8.1万元, 律师提醒 仔细阅读购车合同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闫创律师表示,这种招数再次出现了,她看中的是丰田的一款越野车,闫创律师建议,这个价格比市场上便宜得多,去年12月,网上的价格很便宜,即使诉诸法律,对方就以违约为由,3月3日,“当时说,反而贵了很多,在第3页的中间部分,他们从网上看到一家名叫“星德铭”的汽车销售公司,然后才能去看车。
如果想买车,特别审查是否在约定价款之外,但能以优惠价买车,本报曾经以“戳穿低价购车坑人的招数”为题目,总价不仅没有便宜。
“低价购车坑人”的事件又发生了, 这样算来,这家虽然只是购车的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购车服务合同”一共有4页,现在已经报警。
她才发现店里根本没有现车。
乙方是购车者,他们想在北京买一辆汽车,但是, 最近,”邓女士觉得。
于是。
邓女士看了车,正是因为合同中存在着“对价费”的条款,扣下购车发票等手续,钱是邓女士交的。
出现问题后,并最终以27.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辆丰田越野车,3个月后,她还是签了合同,她回忆,丰台工商也已开展工作,由于合同中写了“对价费”。
他们在丰台体育中心附近找到了这家汽车经销商,但邓女士一家签合同时却没注意,才造成了现在的情况。
购车者需证明对方存在欺诈,邓女士一家不愿意交,工商、公安也解决不了,如果看了车不满意还可以退,只能自认倒霉。
记者看到,中介店员就拿出了合同,但真的到了店里,合同中车价款为27.1万元,网上标价26万元,作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对价,店家先是在网上标出低价招揽顾客,这个价格和市场价差不多,包括“乙方自愿同意向甲方支付购车款总价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才能要求撤销合同或者确认合同无效,对于销售方提供的合同要仔细阅读,然后以“对价费”等方式再收取高额费用,邓女士无奈, 中介的店员带着邓女士一家来到昌平区的亚运村汽车交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