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9-10-18 14:05:17  来源:
 

记者从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获悉,制定了“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2019年6月1日实施。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绿色产品,绿色产品标识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身份信息平台的绿色制服的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

根据规定,有三种渠道,以确定绿色产品认证。包括在产品,绿色产品按照标准列表中的评价标准,按照市场监督局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国家统一的认证机构,以开发绿色产品认证的统一版本:一个认证活动活动通过认证规则进行。

活动二认证,由国务院市场监察局联合参与一个统一的资源,能源,环境,质量和其他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利用,低碳落实相关部门,对使用的有害物质可再生的,有机的,其它的限制,下文中被称为绿色属性)的认证系统,是根据认证活动按照认证规则的相关系统和明确的评价认证机构。

认证活动三,根据国务院的市场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绿色属性,如合格评定活动的自我声明的实施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绿色属性的合格评定活动)。

根据规定,认证产品或使用该身份证时附带的文件,也应该在绿色产品标志发证机构标志的右侧; 当同一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属性两个或两个以上认证机构,相应地标注所有的发证机构标志。

一般市场的监管要求,认证和合格评定活动,如绿色产品的存在,以确定非法使用的相关情况自行申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及对企业信息的行政处罚,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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